下星期一(5/21),要第四度當伴娘。經驗夠了,唯一的煩惱,就是衣裝。
不喜歡打扮自己,因為浪費時間。總習慣馬尾一紮,一襲牛仔褲和T恤的便裝,出門不用花十分鐘。若要我穿著高根鞋、裙子或套裝出門,那可真令我難受的了。
班上同學也已經習慣我隨意而隨便的穿著,我也只有在來不及換裝時,同學們才會看到「奇裝異服」的我。第一次穿裙子就上課就是因為在公司做招待,結果到校害同學吃飯噎到,梁錫卿老師笑倒:「妳今天是怎麼了?」
另一次,則是班導洪朝貴老師捅出來的笑話。那是在開班會時。明明我坐在洪老師正前方不到兩公尺,台上的朝貴班導談到我時,居然做踮腳環視狀:「咦?她今天沒來?」全班一楞,立即爆出如雷的笑聲,我看已經有人趴在桌上不行了,還拍桌大笑。在笑聲之餘,朝貴班導無辜地補一句:「我以為她是別班的,心想怎麼班會有人要來旁聽……?」全班笑出了三年來最大聲的一次,隔壁班還以為我們瘋了。人家我只是穿上長裙而已,有差這麼多嗎?
三年來,總共被全班同學笑了五次,最後一次是畢業展口試。那麼窄小、那麼妨礙活動的衣服,差點沒把我憋死。
拉開自己衣櫃,幾乎清一色都是牛仔褲和T恤。老爸總是啐啐念我沒有女孩子的扮相,硬是在我專科畢業後拉著我去商場採購三件套裝,不過小女兒我卻不太領情,買了還是收藏在櫃子裡觀賞用,真是糟蹋老爹的用心。不過也真虧有這幾套衣服,讓我能合宜地渡過幾個場面。
一套淺藍色的窄裙套裝,我命它為面試服,顧名思義,當然是面試才穿的。這套衣服曾見過某加工區廠長、宏碁區域經理,以及目前所在公司的副理。
另一款粉紅色的長裙洋裝,則為伴娘裝,喜氣洋洋的衣色,適宜大喜之日。不過只穿兩次就束之高閣了,只因這款洋裝必須小露肩頭,實在無法忍受。
後來又因為必須再當別人的伴娘,所以又另買了一套粉黃色長裙洋裝,樣式還算滿意,可惜裁縫窄小,不利我邁開步伐,必須踩著小碎步走,苦了我一雙象腿。
最後一襲純白色的短裙套裝,是採購時不小心撇見的。其實,我只是欣賞那套衣服的樣式,根本就沒想到要穿出門。十年來,只穿過兩次,都是在家裡自己房間的鏡子前,哈哈。
後來也陸續用薪水採買了一些像女孩樣的衣服,不過大部份的命運也都壓在箱底長蟲長螞蟻。所以,還是把錢省下來買 RAM來飆Tomcat比較實際一點。
星期一要去當伴娘了,雖然那件淺黃色的衣服有跟著帶來,可以省去逛街挑選衣服的煩惱,只是,煩惱的是又得縮小腹、踩小碎步了。
還是無法習慣,這一類「正式」的服裝吧。幸好公司沒有這一類的服飾規定,嘿嘿嘿。
註:
Tomcat Server,跑JSP用,超吃記憶體,若不用 512MB RAM,就馴服
不了這隻湯姆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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